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医管、药监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查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将一直持续到2011年3月底。
按照《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医保定点医院被查实有违法套取社保基金行为,将被依法追回其获取的费用并责令整改,并且处以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还将被取消定点医院资格,5年内不得授予定点资格。
同样,定点药店刷社保卡卖日用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如被查实,药房不仅要被追回套取的费用,还要处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员要遭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药房,将被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5年内不得授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2010.1.7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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