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到年过八旬还能享受到‘社保’待遇。”今年国庆长假,家住中科院成都分院的良惠智老人过得特别开心,因为在节前,社区工作人员就打电话通知她的社保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从10月1日起,便可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了。老人说,自上世纪60年代初响应国家号召而提前“退职”到今年9月份,她一直没有任何收入和医疗保障只能靠儿女供养。事实上,目前在成都,像良惠智这样过去因社保制度缺失而难以享有“社保”待遇、现已圆梦的老人无以计数,截至今年9月底,成都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已分别超过90%和98%以上,基本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据介绍,早在10年前,成都就把“人人享有社保”作为实现城乡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民生目标,坚持“制度构架城乡统筹,待遇标准城乡衔接,机构设置城乡统一,经办操作城乡一致”,并通过逐步消除以身份为界限的社会保险制度碎片而填补“社保”缺失,从而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比如在全域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保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统筹解决城乡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
在实施上述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成都市还通过“整合并转”逐步消除之前因社保制度碎片而带来的相关“缺失”: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待遇标准“三统一”;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筹资标准城乡一致、参保补助城乡统一、待遇水平均等。
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无疑为成都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供了最可靠保障。5年来,全市参保规模日益扩大,待遇水平持续增长。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已分别超过90%和98%;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68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283元,其中70岁以上人员最高的达598元,被征地农民月人均养老金1082元。
2012年10月15日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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