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能。
对用人单位而言,可以根据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保护需要,与相关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而不是与任意员工签订。
对劳动者而言,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对象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所以,竟业限制协议,不可“随便签”。如果劳动者仅为用人单位的一般员工,并未接触到单位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可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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