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去公司面试,通过以后会被告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要等到正是通过以后才交社保。一般公司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也有半年的,这符合规定吗?社保缴纳中断对我们的社保续保和社保待遇有影响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另外我们知道企业社保在某些城市会用作购房资格的认证,比如成都规定外地户口必须连续购买2年社保才能买当地的住房,还有医保规定,连续购买12个月才能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生育险报销必须要连续买满12个月生育险才能报销,所以我们看到了如果因为试用期的原因中途断交社保和医保风险是很大的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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