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停止办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此后,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成都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大社会保险将实现城乡同等待遇。
上月22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综合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有效期5年。
新政实施后,农民工将在目前住院医保、工伤保险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对那些3月31日前就已参加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其综合社会保险关系将分别并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011.04.01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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