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申领拨付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
1、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26号令;2、成劳社发[2006]91号
(二)办理条件(程序):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三)所需资料(所有证件都为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申领: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承办部门提供]、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承办部门提供]、有效失业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本人身份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出院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存折。
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承办部门提供]、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承办部门提供]、有效失业证、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存折。
计划生育手术费申领: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人参保人员: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明、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申领: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存折。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从婴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拨付手续
(五)备注:
1、每年1-4月市平均工资出来前不办理拨付手续,但是应先到社保经办部门审核材料;
2、在外地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要加盖行政公章),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成都市为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外地户口为有效的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