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以2009年四川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市社保局暂未确定执行时间
推迟了3个月的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终于确定了!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明确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009年四川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563元。今年退休的人员也按此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不过,市社保局暂时还未确定此缴费基数的执行日期。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确定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时间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然而,今年4月份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2009年平均工资不再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是包含了私营企业的社会平均工资。新的数据能否作为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省、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之前称“暂时无法确定”。为此,四川省201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延迟了3个月才出台。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9年全国部分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并明确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称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在此基础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发通知:以2009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563元作为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用以计发2010年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核定单位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201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的上、下限。
此前,为保证市民社会保险的顺利接续,成都市社保局暂以2009年的缴费基数执行。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局尚未收到正式文件,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时间以及延续执行2009缴费基数的月份是否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等问题。
链接 退休金将提高
2009年的缴费基数以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038元为标准。2010年的缴费基数提高后,在同等条件下,社保缴纳和退休金也将提高
20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