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住院伙食费,工伤人员因工伤(病)情需要并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外出就医产生的转院交通费、转院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现程序已完善并下发,开始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各参保单位可到参保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费。未拨付住院医疗费的,住院伙食费与住院医疗费一起拨付;已拨付住院医疗费未拨付住院伙食费的,单位填报《成都市已拨付工伤住院医疗费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拨付审批表》(在劳动保障信息网表格下载中可下载)进行申领。如工伤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离开单位,则单位需提供工伤人员签字领取住院伙食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领或工伤人员与单位经办人一起到参保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字申领住院伙食费。
成都市医保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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