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赁是一柄双刃剑,它为企业有效地避免人员超编、降低运营成本、简化用人程序提供了方便,但也给企业带来诸多麻烦。
人才租赁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派生性人才服务项目,即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向人才机构提出所需人才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机构通过查询自己的人才库、以社会招聘等方式搜索符合条件的人才,经挑选,把人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的服务方式。
与传统的人才招聘服务不同的是,用人单位与租用的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而是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通过与人才租赁机构签订租用协议,租用人才并向人才租赁机构支付人才的工资、福利和“租金”(服务费)。
人才租赁主要做法:
● 公司受用人指标限制,须以租赁的方式将部分员工留在公司工作,同时又不增加用人的负担,该批员工与人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人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购买社会保险、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必须给人才机构支付租赁费(含该批员工的工资、社保费以及支付给人才机构的服务费等)。
● 公司以租用劳务的形式向人才机构租用人员,以完成某项工作为目的,公司统一支付一笔租赁费用,由人才机构招聘所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购买相关保险等。
人才租赁出现以后,对传统的人才使用方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用人之道,存乎一心。对于人才租赁的利与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反方:人才租赁弊大于利
租赁模式难实现企业长远目标
企业要有长远发展,就要有长期的人力资源规划。同时,职位越高的人才,价值体现所用的时间越长,短期内不可能指望租赁来的高级人才能给企业创造显著价值。好的老板不会仅以几个月或者半年作为所聘用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的评价时间;而真正的高级人才中恐怕也没有哪一个敢承诺短期内会使企业发生重大改变。
此外,如果此公司人才受雇于彼公司,会出现泄漏商业机密的问题。特别是中高层人才的流动,更需谨慎。同时也容易造成责任不清,权责不明。
2011.05.06 来源:HR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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