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终了,我的老同学黄强像往年一样,主动到市社保中心缴纳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自2005年3月失业以来,他已连续6年自掏腰包缴纳社保费。用他的话说:“参加社保,一年也不能少。”
黄强是1974年参加工作的,原在市氮肥厂工作,后调到某酒厂任副厂长。1997年,作为国有企业的酒厂因经济效益逐年下滑,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2002年,酒厂实行改制,部分生产线对外承包经营,黄强虽然仍留在厂里,但工资收入较低,且不能按时发放。当时他的两个儿子一个上大学、一个读高一,爱人也下岗在家,沉重的生活负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头发一下子花白了许多。
为了增加收入,黄强决定租赁酒厂一间闲置的厂房搞个体经营。在征得厂领导班子的同意后,他将厂里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厂房简单作了装修,到工商部门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让爱人开起了日用食品批零经销店。黄强则在每天下班或节假休息日,到店里给爱人当助手。
2005年3月,县政府决定将市酒厂整体拍卖改制,在国有企业干了32年的黄强由此告别了“铁饭碗”,失业回到了家里。由于经济上的原因,黄强夫妻曾一度产生过断保的念头,认为只要参保够15年就行了。但黄强毕竟当了多年的厂领导,深知缴费年限和缴费额的减少会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待遇,便和爱人商量后下了决心,经济上再难也要接续社保。
黄强和爱人自失业回家开始,每年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2007年9月,黄强的爱人年满50周岁,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养老金1200多元,还享受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给爱人办理退休手续时,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给黄强算了一笔账:如不续保缴费,只按缴足15年的社保费计算,他爱人每月的养老金每月少拿400多元呢。
正是在市人社局的大力宣传下,全市很多下岗失业人员都每年按时缴费参保,接续社会保险年限,其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还享受到了社保补贴的优惠待遇。
2011.12.29 来源: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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