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6月8日起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45%下调为4.2%;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9%下调为4.7%。6月8日当天及以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6月8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利率。
目前,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且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此次利率调整后,5年期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同等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2.1个百分点。在基准利率情况下,以贷款额4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下调后,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约为2574元,比降息前减少约43元,同等条件下的商业贷款每月还款额约为3053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将节省约479元,还款总额将节省约11万元。
2012.6.11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