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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 可选5个缴费档次


作者:社保管家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4-23
 

今天起,成都市养老保险制度将再次迎来重大变革!昨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联合成都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细节进行了明确,并公布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互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解读

关键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解读

60岁以上居民

须落户成都3年才能参保

据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很广,包括户籍关系在成都市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

不过,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如将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成都,须落户满3年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有参保意愿的,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该机构指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所(站)提交本人参保申请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签订代扣养老保险费协议。

5个缴费档次任意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门槛很低,设定了5个缴费档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自行选择。”陈东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两类:

一是,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在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具体档次中,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按12%费率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

二是,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本人在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具体档次中,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农村居民按10%费率、城镇居民按12%费率按年或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档次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陈东特别强调,参保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须在申请参保缴费的当月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按月或按年缴纳参保费用,缴费时间为每年4月至12月。按月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选择的缴费档次一年一定,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所(站)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部门申请变更缴费档次,并重新签订代扣协议。

参保人员都有5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

“已经年满60周岁的,参保的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陈东介绍,未满60周岁就参保的人员,达到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按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补贴。每位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居民,都可以获得55元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此外,政府还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给予参保补贴———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缴费期间政府按缴费基数的2%逐月或逐年补贴。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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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成模式是一样的,相互之间可以转移接续,没有一点障碍。”陈东总结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采取统帐结合方式,建立了个人帐户,在与城镇养老保险相互转移时,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则按照一定的公式分别换算。

参保人员申请将本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记录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请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按一定公式换算,换算后的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分别记录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年度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换算的具体公式为(按上述办法换算后缴费年限一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实际缴费年限。

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缴费基数。

贷款参保

关键词:

贷款参保

城镇低收入人员

可贷款缴社保费

“为了避免参保人员中途断保,城镇低收入人员可以贷款参加社会保险。”陈东表示,从去年开始,成都市就出台了城镇低收入人员贷款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目前,市社保局还在制定针对农村低收入居民贷款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政策大纲已经出来了,力争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资料:贷款参保相关规定

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低收入个体参保人员(以下称“借款人”),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区市县成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能贷款参保。

可贷款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分为两类,一是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不足15年,需一次性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借款人,其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如本人能提供除社会保险待遇收入以外足值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另一类是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需补缴以往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借款人,其申请贷款时,要提供足值的抵(质)押物或有效保证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借款人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最低可按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贷款申请成功后,借款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领到贷款。

除了以其他收入还款以外,借款人还可用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作为还款来源。以养老金还款时,银行按照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为借款人保留生活费,剩余的基本养老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今天下午2点~3点 专家为你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本报讯 (记者 刘友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条件限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转移接续?……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新政策,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在今天14:00~15:00,拨打本报嘉宾热线86613333-1,与本报邀请到的成都市社保局专家直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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