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社会保障卡在原有的社保功能基础上,将加载金融功能,将可当作银行卡使用。
7月7日,人社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2011年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制定工作。
参保人员和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现就门诊统筹实施“可选择”等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