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人社部《关于成立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的函》(人社险中心函[2011]49号),确定辽宁、北京、江西、吉林长春、辽宁大连、江苏常州、河南洛阳以及成都市等8家社保经办机构为成员单位,负责起草制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计划编号为20100667-T-316)。7月7日,人社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2011年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制定工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社会保障精确管理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标准是实现精确化管理的关键要素之一,推进标准化已成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意义重大。人社部根据《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等文件精神,于去年下发了《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3号),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并印发《社会保险标准体系》,梳理出需要研究制定的社会保险标准共91项,其中国家标准40项,行业标准51项。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人社部今明两年要组织完成4个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其中一项就是《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
成都市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这一国家标准,表明人社部对四川省成都市近年来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以及经办基础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要求成都市通过参与制定国标,将多年来探索实践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标准,向全国推荐。成都市社保局将主动协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标准化研究院,借助其专业技术优势,密切合作,按部和国标委要求圆满完成这一国标制定工作。
2011.08.02 来源: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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