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这个春节还是不太平静的,若你单位迫不得已必须安排加班,那应该如何安排支付加班待遇才符合法规呢??
下面让老张先来给大家梳理一下~
这个春节假期怎么算
① 初一初二初三(1月25日、26日、27日),这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应按三倍给予补偿(不能用调休解决);
② 其他的四天时间均属休息日(1月24日、28日、29日、30日),应按双倍予以补偿(也可调休解决)。
③ 国务院通知因疫情增加放假三天(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
其中,1月31日为周五上班时间,2月1日为周六补上班时间,2月2日为周日休息时间。
所以,实际上增加的休息时间为2天(也可调休解决)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
根据每月计薪天数 21.75 计算,具体为:
① 1月25日-27日
3倍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天×3倍×3天 ;
② 1月24日、1月28日-30日
2倍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天×2 倍×4天 。
③ 1月31日、2月1日
2倍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天×2 倍×2天 。
到底为啥这么算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法规文件是怎么规定滴~
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我们来摆哈涉及到的执行文件规定是哪些,把你的疑问对应到相应的文件法规:
1
今年(2020年)放假的通知:
2019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春节假期安排为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4.1.1)》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2
延长休假的临时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3
执行标准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有个别城市因为疫情与当地的情况有些特殊,另外还延长了休假时间,这些时间都应该按第3点国务院延长休假的办法再增加相应的天数进行计算。
各位彻底整明白了没得?
依然没整醒豁的,可以随时找我探讨哦!
特殊时期政策调整较多老张会把其中带来的影响给大家梳理出来的!莫要慌!
还是要说一句,大家出门记得戴口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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