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本月利率下调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从2015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且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特此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介